你市《关于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富阳段)建造项目用地的请示》(杭政〔2026〕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赞同将杭州市富阳区农人集体所有农用地0.8296公顷(其间犁地0.0871公顷)转为建造用地并处理征收手续。
以上合计同意建造用地0.8296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给,作为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富阳段)工程建造用地,并归入疆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施行监督。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决定书或与土地使用者签定土地出让合同,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二、你市要催促当地人民政府依法执行征地补偿费用和安顿办法,将被征地农人归入相应的养老保险系统,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人的出产和日子,保证原有日子水平不下降、久远生计有保证。征地补偿安顿不执行的,不得开工用地。
三、你市担任执行弥补犁地。催促弥补犁地职责单位严厉依照弥补犁地计划,弥补数量持平、质量适当的犁地,执行建造占用的犁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使用。催促建筑设计企业依法实行土地复垦责任。
四、你市要辅导建筑设计企业防止或削减压覆矿产资源,的确无法躲避的,催促建筑设计企业与矿业权人洽谈并签定相关协议,实行处理压覆战略性矿产资源批阅等手续;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压覆战略性矿产资源批复等资料后,再依法处理后续供地手续。
附件:浙土审〔2026〕15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富阳段)工程建造用地的批复.pdf